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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判决离婚后尚在上诉期内的,当事人可以再结婚或继承对方遗产吗?

(一)律师观点
离婚,是婚姻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终止,完成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调解书生效是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若选择离婚诉讼,由于我国的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离婚诉讼并不适用特殊规定,也是两审终审制。一审的离婚判决是否能够生效,要看原告、被告双方或任一方是否在上诉期内是否提起上诉。法律规定,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才依法生效,民事案件的上诉期是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一审离婚判决在上诉期内尚不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上诉期满之后,双方都没有提出上诉的,该离婚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在一审判决离婚后上诉期未满或一方已经提起上诉尚未作出二审判决的,因为一审的离婚判决还未生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仍然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不可以再缔结新的婚姻关系。法院在宣告离婚判决时,也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配偶之间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也随婚姻关系的终止而消灭。双方婚姻关系的存续,成了继承的前提。通过诉讼离婚的,判决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终止。离婚判决生效后夫妻关系才得以解除,在判决未生效的情况下,男女双方的夫妻关系仍然存续,夫妻之间享有的权利义务依然存在,任一方可以继承去世的另一方的遗产,且根据《民法典》规定,应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配偶的遗产。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民事诉讼法》
第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典型案例
  【案件索引】
案由:任某甲与卞某离婚纠纷再审案
审理法院: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6)苏12民申105号
【基本案情】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任某甲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卞某
任某甲、卞某于1989年相识并同居,后生一女任某乙,之后双方补办结婚登记。2014年3月20日,卞某诉至姜堰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后撤回起诉,同年5月4日,任某甲诉至原审法院要求离婚,同年6月,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同年12月,任某甲又提起离婚诉讼,2015年3月,法院再次判决不准予离婚。后任某甲又诉至姜堰区人民法院要求离婚,案件经调解未果。姜堰区人民法院遂判决准予任某甲与卞某离婚。
任某甲不服上述民事判决,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任某甲诉讼要求与卞某离婚,经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但因任某甲上诉,离婚判决尚未生效。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

 
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卞某提供任某甲与沈某玲的合影,以证明其有婚纱照且同居,对此任某甲认为“离婚后我和任何人同居都与被上诉人没有关系”有偏颇,应及时予以纠正。
综上,上诉人任某甲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其上诉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所作判决并无不当。遂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任某甲仍不服,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法院判决】
再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案涉房屋在任某甲、卞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登记在任某甲名下,且任某甲建房的宅基地是以任某甲、卞某及其女儿三个人的名义所申请,该宅基地并无任某甲父亲的份额。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原审结合案涉房屋登记情况、任某甲父亲在案涉房屋旁边建房居住等事实,认定2万元系任某甲父亲对任某甲、卞某双方的赠与,并综合案情判定案涉房屋属于任某甲、卞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将案涉房屋(含该房屋内的家具、设施)判归卞某所有,并无不当。综上,再审申请人的申请再审理由不符合《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200条[ 相关规定参见2021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07条。]规定的情形,依照《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204条第1款[ 相关规定参见2021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211条第1款。]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再审申请人任某甲的再审申请。

 
  (四)律师小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并不适用特殊规定,也是适用两审终审制。因此当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后仍在上诉期间或者一方已经提起上诉的,此时的一审判决并未生效,原告、被告仍处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内,任意一方不得与他人登记结婚,需待上诉期经过,一审判决生效方可再次结婚。同时,若此时一方死亡的,由于夫妻关系尚未结束,仍是法定配偶,另一方对其遗产仍享有法定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