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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购房,该出资款应当如何定性?

(一)律师观点
近年来,全国房价不断攀升,年轻人结婚后想在短期内靠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负担较高的房价已越来越困难,因此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的情况日益增多。对于子女登记结婚后,父母出资购房,《民法典》规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与《婚姻法解释(二)》(已失效)的规定有所不同。
对于父母该部分出资的性质,首先应当考虑是借款还是赠与,若父母与子女及其配偶之间签订了借款协议,很显然这部分款项应当认定为借款,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时则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若没有借款协议的,则需根据具体情形来认定该部分出资是否为借款。在双方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无其他证据证明该部分出资为借款或仅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时,都将认定为赠与,且无论是全额出资还是部分出资,无论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优先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离婚时,则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出资比例、双方对家庭的贡献以及双方过错,综合全案事实,作出合理分割。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三)典型案例
  【案件索引】
案由:朱某、杨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审理法院: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 
案号:(2021)豫0481民初2395号
【基本案情】
原告:朱某
被告:杨某
朱某与杨某在舞钢市民政局登记结婚。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舞钢市人民法院作出(2021)豫0481民初1857号民事判决书,解除朱某与杨某的婚姻关系。2017年,朱某与杨某购买位于舞钢市住房一套,建筑面积88.24平方米,购买时房屋价值20.7万元,登记在朱某与杨某名下。对当时购房的出资,朱某与杨某陈述不一,杨某称其父母对案涉房屋有出资。关于房屋现有价值,庭审中朱某和杨某均同意将房屋现有价值确定为22万元。截至案件审理时,杨某及其父母、孩子在房屋居住。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1063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1062条第1款第4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本案中,案涉房屋购买时间在朱某和杨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登记在朱某和杨某名下,

 
应为朱某和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在购买房屋时杨某父母有出资,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也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民法典》第1087条第1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案涉房屋一直由杨某及其子女、父母一起居住。本着便于照顾子女的考虑,案涉房屋归杨某一方所有,杨某将房屋现有价值22万元的一半,即11万元补偿给朱某。
综上,依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第1087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64条[ 相关规定参见2021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67条。]的规定,判决如下:朱某与杨某名下位于舞钢市住房归杨某所有,杨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朱某支付房屋补偿费11万元。

 
  (四)律师小结
对于此类案件,首先要看父母与子女、子女配偶之间有无约定,从而认定该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若为借款,则由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若为赠与,除明确约定为赠与子女一方外,均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建议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的,最好由父母、子女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父母出资的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如果是赠与,需约定清楚是只赠与子女,还是赠与子女及其配偶;如果是借款的,则应约定清楚利息和还款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若父母只想赠与自己的子女一方,不方便和子女的配偶一起签订书面协议的,还可选择通过公证方式确定赠与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