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观点
抚养权,是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这里主要探讨婚生子女在夫妻双方离婚时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具体而言:
第一,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父亲直接抚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第二。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三,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由其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四,父亲与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五,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尊重子女的意见。因已满8周岁的子女已有一定的自主意识和认知能力,抚养权的确定与其权益密切相关,为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当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第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二)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典型案例
【案件索引】
案由:亓某某与王某某抚养纠纷案
审理法院: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1)鲁01民终385号
【基本案情】
上诉人(原审原告):亓某某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王某某
亓某某与王某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2012年5月6日生一女孩取名王某甲。2019年7月19日,亓某某与王某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对子女安排上,双方约定孩子归双方抚养。婚生女王某甲跟随亓某某一起生活。2020年9月7日,亓某某诉来一审法院,要求判令婚生女王某甲由亓某某抚养,王某某支付抚养费。王某某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为7154元。
一审法院判决:(1)原告亓某某与被告王某某婚生女王某甲由原告亓某某抚养,被告王某某自2020年12月起于每月28日前支付抚养费1788.50元,至婚生女王某甲18周岁止。王某某对婚生女王某甲享有探视权,每月探视2次,具体探视时间、地点、方式双方另行协商,亓某某应予配合;(2)被告王某某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亓某某婚生女王某甲自2019年8月至2020年11月抚养费28,616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亓某某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
【法院判决】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首先,对于抚养费的数额问题,上诉人亓某某主张被上诉人王某某的月总收入高于一审法院认定的7154元并应按照30%的比例计算每月抚养费,但是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其主张,被上诉人王某某对其主张亦不认可,并辩称婚生女王某甲并不急需手术,费用亦不高昂。所以,一审法院根据本案婚生女的实际需要、当事人双方的负担能力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判决王某某每月支付的抚养费数额为1788.50元(7154元×25%)并无不当,二审法院予以维持。其次,对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问题,亓某某并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符合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法定情形,故一审法院判决王某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上诉人亓某某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民事诉讼法》(2017年)第170条第1款第1项[ 相关规定参见2021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1款第1项。]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四)律师小结
上述案例中,婚生女王某甲跟随女方生活,已经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生活习惯,且女方有固定收入,王某甲亦到庭表示其愿意跟随母亲生活,所以将抚养权判给亓某某是合适的。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不满2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子女已满8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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